**至治二年農曆10月25日(1322年12月4日),元英宗任命拜住為中書右丞相,並且不設左丞相,以拜住為唯一的丞相。在拜住、中書省平章政事張珪等的幫助下,元英宗進行改革,並實施了一些新政,比如裁減冗官,監督官員不法行為,頒布新法律,採用《助役法》以減輕人民的差役負擔,等等。史稱【至治改革】。
**英宗在位後期,官修政書《大元聖政國朝典章》《元典章》,內容包括元太宗六年(1234年)到元英宗至治二年(1322年)大約90年的政治、經濟、軍事、法律等方面官方資料,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。
**至治三年農曆2月19日(1323年3月26日),元英宗頒布了繼《至元新格》之後元朝第二部法律典籍—《大元通制》,一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九條,其中斷例七百一十七、條格千一百五十一、詔赦九十四、令類五百七十七。
**元英宗曾經想把征東行省(高麗王國)郡縣化,罷征東行省,改立三韓行省完全和元朝的其他行省一個待遇,《制式如他省,詔下中書雜議》,因為集賢大學士王約說:《高麗去京師四千里,地瘠民貧,夷俗雜尚,非中原比,萬一梗化,疲力治之,非幸事也,不如守祖宗舊制》得到丞相的贊同,設立三韓行省奏議沒有實行。最終高麗國祚得以存續,高麗人知道後,為王約畫像帶回高麗,為之立生祠,並說:《不絕國祀者,王公也》。
**元英宗的新政使得元朝國勢大有起色,但新政卻觸及到了蒙古保守貴族的利益,引起了他們的不滿,而且英宗下令清除朝中鐵木迭兒的勢力,隨著清理的擴大化,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在至治三年8月4日(1323年9月4日)趁著英宗從上都避暑結束南返大都途中,在上都以南15公里的地方南坡的刺殺了英宗及右丞相拜住等人。史稱【南坡之變】。英宗去世時年僅21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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